西藏帮办大臣
官名。清置,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名。清置,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挖铜之事。喀喇沙尔、库尔勒及所属布尔古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制术语。唐、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称量移。白居易《贬江州司马自题》:“一旦失恩先左迁,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制,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称为量移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置二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隶中书省。天授二年(691)增为五人。其后除授颇为滥杂,有“补阙连年载”之讥。宋初沿置,七品,多不领本职,而出领中外其他职务。太宗端拱元年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官制用语。指官吏因患病而请假。《北齐书·崔㥄传》: “(崔瞻)转尚书吏部郎中。因患取急十余日,旧式,百日不上解官,吏部尚书尉谨性褊急,以瞻举指舒缓,曹务繁剧,遂附驿奏闻,因而被代。”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官名。或称律学博士。三国魏明帝即位(226)始置,教授刑律,谘询法律。两晋廷尉皆置。南朝宋置一员,仍隶廷尉;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三班; 陈置胄子律博士,八品
宦官的贬称。《后汉书·窦何列传》:“论曰:窦武、何进藉元舅之资,据辅政之权,内倚太后临朝之威,外迎群乘风之势,卒而事败阉竖,身列功颓。”
官名。三国魏置。参见“定科郎”。官名,又名定科郎,三国魏置,为定课曹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详“定科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