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营缮清吏司

营缮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营缮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营建宫殿、陵寝、城廓、祠庙、仓库、廨宇、营房、府第之事,监管匠人、工役,备办物料,辨材分贮,以待兴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清顺治元年(1664)沿置。设郎中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一人; 员外郎满洲四人、汉一人; 主事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汉二人。所属有吏科、营造科、砖木科、柜科、夫匠科等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明、清皆置,为工部四司的第一司,掌营建工程的事,凡宫殿、陵寝、城郭、坛场、祠庙、仓库、廨宇、王府邸第等之兴建,皆由其负责。其官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见《明史·职官一·工部》、《清史稿·职官一·工部》。

猜你喜欢

  • 综核司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改经理司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与原经理司略同。参见“经理司”。

  • 太常府

    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

  • 军事设置。明朝于奴儿干都司下置黑龙江忽里平寨,置如羁縻卫所,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

  • 石库

    汉朝库名,属将作大匠,专掌石料,供修建宫室陵园等用,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 长安令丞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掌长安县政事。北周与隋,长安令、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

  • 破贼都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领兵。《三国志·凌统传》: “拜统别部司马,行破贼都尉,使摄父兵。”官名,东汉建安年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凌统传》:“统年十五,左右多称述

  • 风得拨什库

    即“分得拨什库”。

  • 稷仓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稷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 金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 典事守舍人

    东宫属官。南朝梁置,属太子中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