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绩司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官名。春秋时卫国置。或说为家宰。《左传·隐公四年》:“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杨伯峻注:“右宰,卫国官名,襄十四年传有右宰穀。古卿大夫有家臣,家臣之长曰宰。”官名。春秋时卫国有此官,掌佐国君;世居
代行京兆尹职事。京兆尹掌治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西周置。《扬簋铭》: “王若曰: ‘扬,作司工, 官司量田。 众司, 众司茨。’”
官名。又称“供给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属“外帘官”。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柴炭、笔墨、纸张等。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三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清除损坏器物的虫类。《周礼·秋官》“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除蠹物。以攻萗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蛊之事”。官名。周设此官,掌除蠹物。见《周礼·秋官·翦氏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行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金朝官营的质典库。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以民间质典利息过重,遂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设官营质典库,名为流泉务,取息助官吏廪给。各设使、副使一员,掌解典诸物,流通泉货。大定二十八年(1188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