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太禧宗禋院,文宗天历元年 (1328) 由会福院改立。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仁王营缮司、襄阳营田提举司、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会福财用所等机构
学官名。北齐置,《北齐书·儒林传序》说:“齐制,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北周州县均置博士,郡学似亦有博士,唯未见记载。
官署名。金朝置。掌货币出纳、流通、兑换等业务。设在南京(今河南开封)。长官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二人,掌记写账目,类会合同。库子八人,掌受纳钱数、辨验交钞、毁旧注簿历。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名。金置,为尚厩局的主官。见“尚厩局”。
官制用语。南朝梁、陈对定员以外的官吏称限外。《隋书·百官上》: “(梁)太学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员。”《陈书·王通传》: “累迁王府主簿,限外记室参军。”
见“参谋”。(1)宋代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谋军事,为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招抚等使的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2)清末军职名。设于新军,掌协赞号令,
官名。北齐置,长秋寺中宫仆署长官,从九品上。以宦官充任。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
官名。明置,除负责漕运外,还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