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阁局郎中
官名。唐置,为秘书阁局的主官。见“太史局”。
官名。唐置,为秘书阁局的主官。见“太史局”。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置,治南宋京都之事。设知府一人,通判二人,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隶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人。掌畿甸之事,
官名。北魏置。随侍在皇帝左右,由功臣子弟及武勇之士充任,地位较高。《魏书·韩茂传》:“以军功赐茂爵蒲阴子,加强弩将军,迁侍辇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名。见“司卫寺”。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瓦作、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署名,又名“乌鲁古”。金朝置,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其官有使一员,从四品;副使一员,从六品。判官一员,正八品,掌签判本所事。知法一员,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官署名。女真语称“乌鲁古”。金置,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太平天国科举制度中的中央级考试。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国实行科举考试,分为县试、省试、京试三种和文武两科。京试每年举行四次,分别在天王与东、北、翼三王的生日举行,称为天试、东试、北试与翼试。
官名。南朝梁公、侯国置,掌府第警卫。参见“典卫令”。
官名。北魏、东魏、西魏、唐朝置。属大行台,如分曹理事,则冠以曹名,如大行台都官郎中、大行台吏部郎中等。在北魏末及东、西魏时,权力很大,加之当时授官较滥,常可加或兼其他较高官职,如杜弼任此职时加镇南将军
官署名。元朝置,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隶大司农司供膳司。置提领、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