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卫军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学官。《晋书·冯跋载记》:“可营建太学,以长乐刘轩、营丘张炽、成周翟崇为博士郎中,简二千石已下子弟年十五已上教之。”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用宦者。隶长秋寺。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属籍,以时修纂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以亲王领之。永乐(14
即“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参见“督理街道衙门”。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狄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唐、宋尚书省六部按办公次位排列,分前行、中行、后行,以礼部、工部为后行。(1)指六部中的礼部与工部。(2)表示吏员地位的名称。其地位低于行首、前行。参见“前行”。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 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枢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本部堂各类奏件,录存、清点全部档案,承领军机处、内阁交旨、交片、交
辅佐。《左传·哀公十八年》: “使帅师而行,请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