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首
见“社长”③。
见“社长”③。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俸比三百石,掌值班宿卫,属虎贲中郎将。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东汉虎贲中郎将所属,秩比三百石,掌宿卫侍从。
太皞的另一称号。见“太皞”。
官名。明朝司农司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司农司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罢。三年复置,四年再罢。掌农耕之事。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学司”。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
流外女官名。唐置,属内侍省宫闱局,员额十六人,掌中宫伞扇。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始置,为从七品贴职,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