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养廉处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支放养廉银两。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又由山东、安徽、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按季发放给各官,统由户部奏销。本部吏员、工役的饭银,由河南、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随时支放,也由养廉处经管。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一年更换,无定员。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支放养廉银两。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又由山东、安徽、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按季发放给各官,统由户部奏销。本部吏员、工役的饭银,由河南、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随时支放,也由养廉处经管。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一年更换,无定员。
官名。三国吴置,主监察群臣,弹劾非法。员一人,直属于皇帝,权势甚重。下设弹曲二十人。官名,三国吴置,掌监察群臣,弹劾违法者,直属于皇帝,权势极重。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勋卫之属宿卫。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宦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位在副都知下、内东头供奉官上。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罢,后复置。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签书入内内侍省事。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见“提督”①。
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652)改,显庆元年(656)复名中允。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因太子名忠,故改中允为内允。见《通典·职官十二》,参看“中允”条。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属度支部,掌诸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及商人飞钱等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以其事归户部。
官名。西汉属大鸿胪,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掌翻译官,主翻译。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后汉书·百官志二·大鸿胪》。《汉书·儒林传·周堪》:“堪译官令,论于石渠,经为
宋朝校对黄本书籍官省称。官名。清置,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