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封驳司
官名。见“封驳司”。
官名。见“封驳司”。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郡,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晋朝始置,一品。南北朝沿置。南朝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为九等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 定,理藩院侍郎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至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监察区名。唐贞观初因山河之便,分全国为十个监察区,称为十道。(1) 关内道,东距河,西抵垅坂,南据终南,北边沙漠,相当今陕西省中部、北部及甘肃省东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2) 河南道,东尽海,西距
官署名。宋太宗时于三司临时置,掌清理了结旧帐。参见“三司帐籍司”。官署名。宋太宗时三司暂设机构,掌清理旧帐,事毕即撤销。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官名。唐置,见“尚乘局司廪”。
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帝特御门临遣,赐尚方剑坐蟒,阁臣送至崇文门外。”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正、副监督各一人,皆为满员,由盛京五部司员内拣选充补。下设笔帖式若干人,亦为满员。贮藏粮石,收纳官庄米及辽阳,开原、广宁三城旗地之米,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中改原行人而置,正九品。为行人司正官。二十七年改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正七品。掌捧节、奉使之事。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官名。为行人司的长官
选举制度。明朝荐举科目。洪武六年(1373)罢科举后,置为荐举名目之一。由地方官吏察选德才兼备者,礼送京师授官,其后复科举,此法并行不废,但渐衰,徒有其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