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章帝置,讲授经籍。《后汉书·儒林列传》: 建初(76~84)中,“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谷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官学,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
官名,简称司中,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详“司中”条。
官名。明清刑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汉置,与侍御史共掌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注:“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
见“辇运司”。
对“公主”的尊称。皇帝的女儿称“公主”。《后汉书·窦宪传》:“宪恃宫掖声执(势),遂以贱直(值)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喝不得对。后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深
明教坊司所属的乐师。见“教坊司”。
官场用语。即官员实际年龄。参见“官年”。
官名。①宋朝军职。充当皇帝近卫的班直诸班,设都知、副都知和押班作统兵官。有散直左班都知、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等名目。②宋朝内侍官。为宦官最高职事。入内内侍者设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等,内侍省设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