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当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每日具数申报本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县有阙,令漕臣奏辟。二年,令以二年为一任,满六考许关升。金世宗大定(1161—1189)中规定,掌管仓库院务之官为监当官。
官名。宋设此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见《宋史·职官七·监当官》。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粮料院、钱监、监仓、监盐、监酒、监镇、作院、交引、库务、监门、监茶、监场、监务等官的统称。诸州、军随事而置,掌场务库藏出纳之事。征榷场务每年皆有定额,年终据其登耗予以奖惩。其课利所入,每日具数申报本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诸路州、县有阙,令漕臣奏辟。二年,令以二年为一任,满六考许关升。金世宗大定(1161—1189)中规定,掌管仓库院务之官为监当官。
官名。宋设此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见《宋史·职官七·监当官》。
官名。或说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三国志·袁绍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载袁绍檄州郡文: “(曹操)又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堕突,无骸不露。”一说曹实未置,系敌方诋斥之辞。南朝
金朝把文官自从一品至九品分为四十二阶。从一品,上叫开府仪同三司,中叫仪同三司,中次叫特进,下叫崇进。正二品,上叫金紫光禄大夫,下叫银青荣禄大夫。从二品,上叫光禄大夫,下叫荣禄大夫。正三品,上叫资德大夫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官署名。唐朝始置,分为左、右二卫。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右威卫而置。明朝初定为亲军指挥使司之一,隶侍卫亲军都护府,后改隶前军都督府。掌宿卫。
官名。负责守护皇宫。《礼记·祭统》:“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注:“宫宰,守宫官也。”齐,通斋。宿,轻斋。
见“提举譏察使”。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1086—1093)后复置。官名。宋、金设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官署名。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始置于战国秦。汉朝沿置,避高祖讳改称属国或典属国。《睡虎地秦墓竹简·属邦》: “道官相输隶臣妾,收人,必署其已禀年日月”。《汉书·百官公卿表》: “典属国,秦官,掌蛮夷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隶承政厅。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处内分置京文股、外文股、督催股、庶务
①官名。春秋时晋、随等国设。又称“车右”或“右”。车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执戈盾护卫主将。兼管车中使役之事。大夫爵。《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 (晋文公)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