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提举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官名。亦简称“经略”。清朝重大军事行动之统帅。特简亲信王、大臣充任,地位高于总督。属临时性设置,事罢即撤。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后官奄臣。掌王后,内外命妇衣服的保管及供给。《周礼·天官》: 内司服,奄一人,“掌王后之六服”,“辨外内命妇之服,”“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供
官名,为将作少府属官,与丞共掌治宫室。成帝阳朔三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置一人,从七品下。
明代军事组织。共有四十九卫,其中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者有三十二司:左军都督府所属有留守左卫、镇南卫、水军左卫、骁骑右卫、龙虎卫、龙虎左卫、英武卫、龙江右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右军都督府所属有留守右卫、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亦称县伯下大夫。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县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其下设小县伯上士、小县伯中士。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置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因上书而得官。(1) 为战国时入仕的途径之一。见“游说入仕”。(2) 汉代入仕的途径之一。《汉书·终军传》记“终军……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锻工中士、锻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