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房
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
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
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班房。
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
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
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班房。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迎送宾客,亦指军中主侦察或伺望敌情的小吏,汉朝沿称。如京师诸城门有门候。军中下级武官亦多有称候者,如东汉大将军营部下有军候、假候等,为一级指挥官。边郡所置有候官、候长。西域等诸国或
官名。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三九片: “庚申贞,其令亚走马。”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员一人,为太府卿副贰,四班。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亦置,位次太府少卿,七品。北齐置为太府寺属官,七品。隋朝沿置,员六人,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初员五人,太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并主客郎。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北齐省。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
官名,东汉中平元年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孙坚传》:“(朱)儁表请坚为佐军司马,乡里少年随在下邳者皆愿从。”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民国时,坊的常设监察机关,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三至五人。负责监察坊财政,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
官名。北魏置,属大行台吏部尚书,协掌大行台内官员选举任免。《魏书·恩幸传》:“上党王(元)天穆以 (王绰)为北道行台郎中,尔朱荣代天穆为大行台,(王绰)仍为吏部郎。”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中”互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