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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典膳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一人,秩从六品。掌王府膳羞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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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属国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魏书·崔挺传》:“(挺)拜中书博士,转中书侍郎”,“转登闻令,迁典属国下大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未载。参见“典属国”。

  • 司鞍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管马鞍等物。额设御马司鞍五人,皇子司鞍二人,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辖以司鞍长。

  • 祭尊

    乡官名,犹祭酒。汉贾谊《新书·时变》:“骄耻偏而为祭尊,黥劓者攘臂而为祭政,行为狗彘也。”清桂馥《札樸·金石文字》:“古铜印有始乐单祭尊,万岁单祭尊。案,始乐、万岁,皆里名。祭尊,乡官,犹祭酒。”

  • 戊校尉

    官名,汉置,掌西域屯田事。《后汉书·西域传》:“元帝又置戊、已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后阿罗多复从匈奴中还,与卑君争国,颇收其国人。戊校尉阎详虑其诏引北虏,将乱西域,乃开信告示,许复为王,阿罗多

  • 三班借职

    官名。宋太宗淳化二年 (991) 改借职承旨置,无职掌,为武臣低级阶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承信郎。武臣本官阶。宋初沿旧制置借

  • 司草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草束。民国时期沿置。

  • 海防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直隶天津府,奉天营口、金州厅,山东登州府、青州府,江苏苏州府,浙江嘉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温州府,福建福州府等地。以专理海防事务,故名。由各守道、巡道所辖,统于将军、督、抚。

  • 先主

    前代的君主,多指开国之君。《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姓刘,讳备,字玄德……先主少孤。”

  • 朝庭

    同“朝廷”。《汉书·冯奉世传》:“四方饥馑,朝庭方以为忧。”参看“朝廷”条。

  • 难荫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