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厂防御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大令、少令。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令”。
宋朝以禁军剩员供中、高级官员宣借役使,称为“差使”。参见“差使剩员所”。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汉文本章,撰缮汉文票签;记载汉文档案,除与满票签处合记《丝纶簿》、《上谕档》外,将内外官员奏准施行及交部议复者,别录一册,叫《外纪簿》,以备参考;撰拟御制文字,如制、诏、诰、敕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怀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神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资(1)”。
官名。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胶澳商埠暂行章程》,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依其规定,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由大总统特派; 副职有会办一人;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左传·昭公十八年》:“ (郑国火灾)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 禳火于玄冥、 回禄,祈于四鄘。”孔颖达疏:“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杨宽认为:“郊人即是郊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