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县知县
官名。明置,见“上元县知县”。
官名。明置,见“上元县知县”。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
官名。唐置,五代因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政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郎。
始见于西汉惠帝四年 (前191)。高后元年 (前187),令郡置孝悌力田一人。文帝十二年(前168)又计户口数增置其员,以奖励有孝悌德行及力务农本者,为民表率。被举为孝悌力田者得免除徭役,时有赏赐,一
表示官员职衔之牌。木质朱漆。为官者均以金字书官衔于其上。平时置于门前,出行及举行礼节时拿作前导,以示荣耀。
官名。即掖庭丞。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副长官,佐令掌皇后宫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散官名号。金朝置为文散官最低一阶,从九品下。元朝改从八品,敕授。明朝定为文散官从九品,初授。文散官名。金始置将仕佐郎,秩从九品下。元升为从八品。明制将仕佐郎为从九品初授之阶。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简称。又称殿岩。即殿前都指挥使,在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称殿帅,也称殿巖。参看“殿前都指挥使”条和《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殿前司》。
官名。东宫三少之首。西晋惠帝永熙元年(290) 始置,与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少保并号六傅,掌辅导太子,三品。然不常设。东晋、南朝省师、保,唯置二傅。北魏、北齐仍置,掌训导辅翊太子,无具体职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掌一县行政事务。县知事为独任制,署内行政人员均称佐治员,又称掾属。署内分科办事,依照民国二年(公月1913年)一月八日公布的《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因事务的繁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