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部郎中

比部郎中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名司计郎中,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故。五代沿置。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表示品级俸禄,不预本司公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始为职事官,从六品。南宋或以都官郎中兼领其事。金、元废。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复置,员二人,正五品。十三年减为一员,二十三年罢。


官名。唐朝设比部郎中,掌管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等。宋朝也设此官,掌管勾覆中外帐籍等。金元以后不设此官。见《新唐书·百官一·刑部·比部郎中》。

猜你喜欢

  • 州功曹书佐

    州门下吏名。西汉司隶校尉的属吏有功曹书佐,佐助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三国蜀不置功曹从事,以功曹书佐为功曹的主管吏。《三国志·蜀书·李恢传》载:“先主领益州牧,以恢为功曹书佐。”魏无考。晋与南北朝及隋

  • 同凤阁鸾台三品

    宰相职衔。即同中书门下三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称同中书门下三品。官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为鸾台,同中书门下三品改称同凤阁、鸾台三

  • 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 都史

    宋朝胥吏名。徽宗政和三年(1113),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废子城使等职名,改置都史、副史、介史、公皂、衙皂、散皂、上隶、中隶、下隶。

  • 副统领

    武官名。南京置,为统领的佐官,地位在同统领之下。参见“统领”。

  • 奏书

    文书名。清朝皇帝上书皇太后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庆贺寿诞等。首书“子皇帝臣某某谨奏”,正文用骈体文句,末以“谨奏”作结。又外藩等上书皇帝,亦有称奏书者。

  • 邮传部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邮传部。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监用典守部印,收发文件、电报,并署内会计、营造、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内部组织分铨叙、支应、综核三

  • 左右羽林倅长下士

    官名。见“左右羽林率上士”。

  • 赤沙都尉

    官名。西晋置。《晋书·北狄传》: “武帝时,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迁赤沙都尉。”

  • 小御正上士、中士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