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汉置,为郡县小吏,给事门下,故称门下小史;位在门下干之下。《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其法是将经书任选一页,把左右两边蒙住,中间只开一行,再令考生填写。唐代始以此法试士,后因应试者众,所帖愈难,於是应试的士人,将难记之经,总括编为歌诀,熟诵以便记忆,称为帖括。唐时帖经
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醢人奄一人,女醢二人,掌管祭祀时四次荐献豆里所盛的食物,丧事祭奠及飨宴宾客时也是这样。“豆”为古代食肉之器。北周依《周礼》置掌醢中士,正二命;掌醢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
官名。元朝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甲胄、杂作及工匠等。
官名。参见“正税务司”。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为税务司的副职,见“征税部”。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长官,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官名。唐置陇右群牧使,监陇右(治所在今青海乐都)诸牧场。宋咸平三年(公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
官署名。唐置。《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司经局》:“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龙朔)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纠正违失。”《通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