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学谕
学官名。见“武学”。
学官名。见“武学”。
官名。北魏末高欢置为侍卫近职。《北齐书·张保洛传》:“及高祖起义,保洛为帐内,从破尔朱兆于广阿。寻迁右将军、中散大夫,仍以帐内从高祖围邺城”,“以帐内从高祖出山东,有麴珍、段琛、牒舍乐、尉摽、乞伏贵和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官名。东汉末始置。多用以封降将或边远地区地方长官。三国魏沿置,三品。十六国前秦、后秦、西秦均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专授于外藩,位武职十九班。大通三年(529)后曾以此代替贞武将军,与宁远将军
皇后的官属称私官,因其掌管皇后宫中私事。《汉书·张延寿传》:“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许嘉女,上为放供张,赐甲第,充以乘舆服饰,号为天子取妇,皇后嫁女。大官私官并供其第。”注:“服虔曰:私官,皇后之官也。”
皇宫之内称省中。据蔡邕《独断》,本为禁中,因避汉元帝皇后父王禁之讳,故改称省中。或以为汉朝原有禁、省之别,非自避王禁讳始。
西周时称治朝,在燕朝与外朝之间,皆为议政之所。西汉又称内朝,系指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左右曹、给事中、尚书诸官。自秦至汉初,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汉武帝为加强皇
系官印的黑色丝带。汉朝亦用作中级官吏代称。西汉官秩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之大县令、郡丞、长史、都尉丞等皆授铜印墨绶,故名墨绶长吏。成帝绥和元年(前8),一度令县长、侯国相改用墨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用
首都。始见于《诗经·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后世遂称首都为京师。秦以咸阳为京师,此后建为京师的,西汉为长安、东汉为洛阳,三国魏、蜀、吴分别为洛阳、成都与建业(今南京市)。西晋为洛阳,东晋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
宗(宗伯)属吏。《国语·鲁语上》:“夏文弗忌为宗,蒸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