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资
见“资(1)”。
见“资(1)”。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掌管佛教事务之僧官。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之, 是为僧人立官之始。 南朝宋置。《南齐书·纪僧真传》: “宋世道人杨法持,与太祖有旧,元徽(473—477)末,宣传密谋。升明(477
官名。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详“道会”。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六品下。元朝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下,称保全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地方官制变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分合,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置员外郎一人,总
官署名。东汉置,设谒者仆射为长官,常侍谒者五员、谒者三十员,掌朝会典礼,遣使传宣诏命、巡视监察。名义上隶光禄勋,实际直达皇帝,时号外台,与尚书、御史合称三台,共掌朝政。三国沿置。晋省并入御史台。南北朝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主选用吏人。官名,掌选用,属司隶校尉。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南朝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属国学,员二人,旋废。
官名。即“稽勋清吏司郎中”。官名,为稽勋清吏司郎中的简称。明清都设此官,为稽勋清吏司长官,其佐官有员外郎、主事等。主管勋级、名籍、丧养等事。详见“稽勋清吏司”条。
官名。北魏置。多简称为外都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属官有外都下大夫、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