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民国初期设此官,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后改称财政部长。
官名。唐朝设二人,以宦官充任,掌领在翰林院待诏的文学侍从之臣、有伎艺之士,上承下达,包揽军国重事,职权极重。五代称翰林茶酒使,北宋初称茶床使,后改翰林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为迁转之阶。官名。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
科举考试中对乡、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 (天凤元年) 益州蛮夷杀大吏程隆,三边尽反。遣平蛮将军冯茂将兵击之。”明朝亦置。湖广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平蛮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凡将军皆主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据《汉仪注》,别火为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新莽时改隶典乐。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鸿胪属官,掌狱中改火事,有丞。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署名。即门下省弘文馆。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九年改名弘文馆;中宗神龙二年(706)复名修文馆,睿宗景云二年(711)改昭文馆,玄宗开元七年(719)又改弘文馆。参见“弘文馆”。官署名。见“弘文
官名。清置,见“西藏办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