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
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汉朝指冗从,从史之类。其地位相当于掾史,最高则为祭酒。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晋朝郡、国、县皆置,为在编吏员; 依郡、国、县大小,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
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后汉书·胡广传》:“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晋朝干宝《晋纪总论》:“王弥者,青州之散吏也。”
官府无具体职掌的闲散吏员。汉朝指冗从,从史之类。其地位相当于掾史,最高则为祭酒。郡府所置议曹或谋曹均为散吏,作为对郡内知名人士的一种优礼。晋朝郡、国、县皆置,为在编吏员; 依郡、国、县大小,郡国置十三至三十九人不等;县置四至二十六人不等。
州郡无固定职事的属吏。《后汉书·胡广传》:“广少孤贫,亲执家苦。长大,随辈入郡为散吏。”晋朝干宝《晋纪总论》:“王弥者,青州之散吏也。”
官名。明代置于各盐场,掌盐仓的管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师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司长官,掌以前代美善之事晓谕于帝王,使其能行善道,还负有教育太子以下王公子弟的使命。下设小师氏下大夫、小师氏上士以佐其职,领保氏下大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参谋本部”。
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凡官吏仕途中所应经历之试俸、历俸、实授、保举、试用、离任引见、投供、验看、迴避等项皆可捐免。康熙中准异途人员捐免保举。乾隆中定保举、试俸、考试捐免例,列入常捐、捐例限制至此废弛。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水”。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次官,佐民部中大夫掌民户数额,下统民部吏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使职名。唐代宗宝应(762—763)中刘晏为度支盐铁转运使,自淮北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使江淮钱米转运入京。德宗贞元(784—805)初一度废,八年张滂为转运使,复置江淮各巡院。其后置使以主巡院事
官名。唐置,属太常寺的礼院,掌修撰礼仪。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军。设详稳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