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牢厅主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周朝诸侯之长。《尚书·周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召诰》:“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指州牧、州刺史。《书·召诰》:“命蔗殷,侯甸男邦伯。”注:“邦伯,方伯,即州牧也。
“典祠令”、“典祠长”省称。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满文官名。清朝军机处满、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共四人,满、汉各二人。“达拉密”满语“为首”之意。参见“军机章京”。
官名。掌学馆。东晋征西将军府初置为僚属。南朝宋、梁王府、将军府并有置者。麴氏高昌国亦置。官名。南朝有此官,盖将军刺史之僚属,以有学术的人担任,为其所立学校之师表。见《历代职官简释·儒林参军》。
冠饰名。貂即貂尾,珰指金珰。汉朝皇帝近侍如侍中、中常侍服用,中常侍为银珰左貂。东汉专任宦官为中常侍,右貂金珰,貂珰渐为宦官代称。南朝宋以来,王公贵臣加侍中、散骑常侍,乃得佩带。
官名。金置,为尚药局的主官。见“尚药局”。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太仆,正六品;副仆,正七品。掌太后舆马。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即水上警察。见“海事部”。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