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刑狱劝农副使
见“提点刑狱公事”。
见“提点刑狱公事”。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除授官职、差遣的一项规定。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地名,许申请迴避,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或临时更改官称。
明清太监之通称。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典属国,掌诸属国少数民族通译事宜。成帝和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西汉置,掌翻译,属典属国。《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
官名。元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见“十武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