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升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引见,给凭赴新任。知县以下毋庸引见。
升迁的方式之一。(1)明制,升迁必待考满。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 称为推升。(2)清制, 官吏论俸序迁,称为推升。
任官制度。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由廷臣公推,再经皇帝决定任命。因所升任官职不同,又分部推、会推等。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凡推升官员,掣签得缺后,具题开缺,由该管官出具考语,办清经办事务,赴部引见,给凭赴新任。知县以下毋庸引见。
升迁的方式之一。(1)明制,升迁必待考满。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 称为推升。(2)清制, 官吏论俸序迁,称为推升。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描造诸色样制。置大使一员。
满语,意为“小姐”。清制,亲王至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统称格格。亲王女称和硕格格,郡王、贝勒女称多罗格格,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其许婚时,视其父爵秩品级及嫡庶所出,分别以郡主、县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
造币机构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在天津建成户部造币总厂,设提调一人经办。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改属度支部直辖,掌铸造国家货币。总厂仍设于天津,并于武昌、成都、云南、广州四处设分厂,奉天亦暂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宗庙宫寝洒扫的小吏。《周礼·夏官》: “隶仆,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五寝之扫除粪洒之事。祭祀,修寝。王行,洗乘石。掌跸宫中之事。大丧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塗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学名。清制,八旗各置觉罗学一所,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稽察觉罗学京堂官左右翼各四人,副管每学二人;下设满文教习、汉文教习、骑射教习,掌教学生。八旗共有学生三百余人。
见“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官名。又称“司果执事”。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之属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十二人,秩九品。隶于“掌果”之下,协办所属事务。
秀才、孝廉合称。《晋书·华谭传》: “时九州秀孝策无逮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