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圆明园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掌圆明园岁修工程、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雍正元年(1723)设,无定员,由皇帝特简。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掌圆明园岁修工程、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雍正元年(1723)设,无定员,由皇帝特简。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
任地方官,与朝官、京官相对而言。《三国志·魏书·王昶传》:“昶虽在外任,心存朝廷。”
记室的别称。记室掌章表书记文檄等,东汉王公、大将军府皆置。《三国志·魏书·陈琳传》:“太祖并以琳、(阮)瑀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李商隐《为濮阳公陈情表》:“掌檄陈琳。”
官名。清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南朝宋后宫女官名。管理后宫舞蹈演员。《宋书·后妃传》: “置人无定数。”五品。
官名。宋朝置。又称“半刺”,俗称“倅”。太祖乾德元年(963),始置于湖南诸州。二年,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又置于各藩镇,皆以朝臣充任。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故名。其后遂为定员。州郡之政皆需通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长官,秩正二品,员额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