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使
官名。唐朝置,为内诸司使之一。初由宦官充任。唐末尽诛宦官,始改用文武官。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官名。唐始置,以宦官充任,掌皇帝膳食之事。五代后梁改为司膳使。后唐复旧。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唐朝置,为内诸司使之一。初由宦官充任。唐末尽诛宦官,始改用文武官。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官名。唐始置,以宦官充任,掌皇帝膳食之事。五代后梁改为司膳使。后唐复旧。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官名,汉置。挑选声望高的人担任,为三公属吏。《汉官旧仪》:“丞相设四科之辟,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补西曹南阁祭酒。”此祭酒,与只称祭酒者不同。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 (784) 置,一员,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见“汴河堤岸司”。
官署名。民国置,为财政部下属机关,掌管国家公债事务。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规定,其职掌为:一、公债的募集和发行;二、公债的出纳管理;三、公债的偿本和付息;四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官名。同“太师”。《尚书·商书·微子》:“微子若曰: ‘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参见“太师”。即太师。《尚书微子》:“微子若曰:父师少师。”传:“父师:太师。”
见“帘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署名。辽朝七盐使司之一。掌辽东等路诸盐场产销。设在辽东。行盐地面为辽东各地。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辽东盐旧课收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