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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书待诏

流外官名。宋置,属翰林御书院,五年出左班殿直。参见“翰林御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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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例司

    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官署名。宋置,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简称,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见《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

  • 东京学助教

    官名。辽朝东京学之学官,佐博士教诲诸生。

  • 文华殿大学士

    官名。明、清殿阁大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初为辅导太子,与华盖殿、文渊阁诸殿阁大学士秩皆正五品。永乐 (1403—1424)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洪熙(1425)、宣

  • 诏旨

    见“诏”①。

  • 三都留守

    官名合称。唐太宗贞观十九年 (645)伐高丽,京城置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 东都(洛阳) 亦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京兆、河南府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十一年 (723)太原府置尹,以尹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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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騊駼是北海所出良马。騊駼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置长及丞。东汉省。

  • 全营翼长

    即“总理全营事务翼长”。

  • 书直

    杂任职名。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募擅长书法者为之,掌缮写经籍及御书。有官者称直院。宋称书直官,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及史馆,为流外官。

  • 军谘府第一厅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国防、要塞、编制、出师计划、参谋官、陆军大学堂事宜。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四科。置厅长一人,禀承军谘大臣统辖各科。

  • 副镇抚

    官名。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详见“都镇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