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勋司员外郎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一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官名。见“左中郎将”。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末邮传部电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见“税务处”。
官名。南朝末始置,掌军府警卫。《宋书·建平王宏传》记刘景素为都督南徐州刺史、镇北将军,有防閤将军王季符。齐梁陈诸代沿置。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