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员外郎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命内侍省官在昭宣使以上、正使以下者各带真官,改内侍省都知置,为内侍省长官。南宋初沿置,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内侍省并入入内内侍省,遂省。
见“京通十三仓场监督”。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见“玉人”。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掌治玉之官。刘向《新序》卷五有荆人卞和“奉玉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尹相之”的记载。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吐蕃官,即内副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大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唐宪宗元和八年(813)以天威军隶左、右神策军后置二员,位马军大将军下,从五品。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
官名。即太史令。
①五代后汉、后周力役之一种,于诸州百姓中选差。②宋朝皇城司军卒名。分隶诸指挥使、都头、十将,掌郊祀大礼警戒、把守宫门,稽察人物,遇贡举则守贡院之门,兼刺探臣民之情。每五人为保,互相纠察,不得饮酒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