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牙喇纛章京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
官名。在主帅军中督兵之官。《晋书·王恭传》:“遣(刘)牢之率帐下督颜延先据竹里。”官名,三国魏钟会置,掌帐下军务。《三国志·魏书·钟会传》:“会帐下督丘建本属胡烈。”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户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户部地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士曹参军。州分职吏名。隋初置,见“士曹参军事”。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官署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世祖至元十年(1273)由军器库改名,隶军器监、武备寺,通掌随路军器。置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官库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始置军器库。十年(公元1273年)通
警官名。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员额三十九人,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其地位在警佐之上。
见“印务参领”。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甄官署次官。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隋朝员四人,从九品; 唐朝员二人,正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金朝复置,从七品。参见“甄官署”。官名。唐置,为甄官署副长官,正九品下。与令共掌琢石、陶土、供石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副都统者即设之。主要设于盛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额十六人,正三品。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