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以参知政事充任。
养马机关,属太仆,其长官称令、丞,有尉。参看“家马令”条。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本选之事。参见“侍郎左选”。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南朝梁置,郡县属官,职掌送离任长官至京师或其他任所。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即“治书侍御史”。
官名,东汉置,为少府属官,掌监别作。《后汉书·百官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盟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