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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司

官署名。唐始于尚书都省置左右司,掌受付六部之事,纠正文书之违失,分治省事。以左右丞分别主管。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十二司之事,右司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之事。左右司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新唐书·百官志一》记其职掌为“举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贰。”下设都事、主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固等分理司务。宋升左右丞为执政,一度别置中书门下检正官,主管众务,尚书左右司郎中居其次,旋又裁检正官。左司管吏、户、礼、奏钞、班簿房,右司管兵、刑、工、案钞房,而开拆、制敕、御史、催驱、封桩、印房则左右司通管。后议者谓台郎宰掾不当自为官司,遂罢左右司吏房,随尚书省吏房分治所领之事,即:左司治吏、户、礼三吏房,右司治兵、刑、工三吏房,而开拆、主敕库、催驱、都知杂四房,二司共治之。金不置检正官,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为尚书省僚属之首。左司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回避其间记述之事;右司掌本司奏事,总察兵、刑、工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注官,回避其间记述之事。元中书省置左右司,设郎中、员外郎、都事各二人,左司掌吏礼房南吏、北吏、贴黄、保举、礼、时政记、封赠、牌印、好事九科,知除房资品、常选、台院选、见阙选、别里多选五科,户杂房定俸、衣装、羊马、置计、田土、太府监、会总七科,科粮房海运、攒运、边远、赈济、事故、军匠六科,银钞房钞法、课程二科,应办房饮膳、草料二科。右司掌兵房边关、站赤、铺马、屯田、牧地五科,刑房法令、弭盗、功赏、禁治、枉勘、斗讼六科,工房横造军器、常课缎匹、岁赐、营造、应办、河道六科。六部呈报中书省的有关政务公文,由左右司共同商议,议定报请宰执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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