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军巡院
见“军巡院”。
见“军巡院”。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四月九日公布的《国货审查委员会规则》规定,掌审查国货,发给国货证明书。审查委员会额定为十一至十五人,除工业、商业两司司长为当然委员外,
爵名。西晋置,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灭吴后,封孙皓为归命侯。北齐亦置,从五品。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彩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掌沙糖、蜂蜜煎造供应及各地进贡果木。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苑囿名。清置,属奉宸苑。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苑丞七人,苑副十三人,笔帖式五人,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寺庙等。此外设总尉一人,防御八人,骁骑校二人,辖门军、马甲等,掌南苑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主兵事。东汉三公府亦置,掾秩比三百石; 郡县所置,掾秩百石。官名。汉朝司隶属官有兵曹从事史,有兵事时则设置此官,掌管兵马。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为州官的佐吏。唐制,府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F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掌察中士、掌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辽置,以上京内客省使、副使为正副主官,属南面京官。开泰末,耶律蒲奴为上京内客省副使。参见“客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