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灯司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与地方机构灯塔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清朝置。正一品,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移。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行幸驻跸如宫禁制。朝会、祭祀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领侍卫内大臣、侍卫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二十四日,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谓“法统”已成陈迹,制宪应早实现。五月一日公布《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依此条例制定的《
官名。清末度支部库藏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署名。明朝掌管以盐市马的机构。洪武五年(1372)设纳溪、白渡二盐马司,设司令、司丞,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后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又设顺龙盐马司,后均革。官署名。明洪武五年置纳溪、白渡二
官名。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令行在复置宗学,设宗学谕、宗学博士各一人,掌宗学之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
官名,掌管户部事务。唐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名称判户部;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判本司”;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因此,判户部、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
官名。即太子左司御率。
系官印的黑色丝带。汉朝亦用作中级官吏代称。西汉官秩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之大县令、郡丞、长史、都尉丞等皆授铜印墨绶,故名墨绶长吏。成帝绥和元年(前8),一度令县长、侯国相改用墨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用
清朝吏目、巡检、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详“班”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