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纲
南朝州府高级僚属别称。亦称“纲纪”。
南朝州府高级僚属别称。亦称“纲纪”。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官名。清朝礼部所属铸印局主官。掌局事。顺治元年(1644)设满洲一人,寻省。雍正十一年(1733)复设,於礼部司员内拣选一人充任,一年而代。乾隆二年(1737)定制,设汉一人。宣统三年(1911)改隶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
军队中各级长官的统称。包括军中文职人员。《周礼·夏官·大司马》:“军吏载旗。”郑玄注:“军吏,诸军帅也。”贾公彦疏:“谓从军将至下伍长皆是军吏也。”《汉书·韩信传》: “信谓军吏曰: ‘赵已先据便地壁
官署名。宋初置,为宦官机构。太宗淳化五年(994),改为黄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审核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周朝天子所命卿大夫士。又分内命夫和外命夫,内命夫指在内宫供职者,外命夫指在朝廷任职者。《周礼·天官 ·阍人》: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1、指古卿、大夫和士。2、指宫中和朝中的大臣。因其为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官名。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明朝于南京、杭州、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均由宦官充任。掌织造御用龙衣。清朝沿置,江宁、杭州、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简称“织造”。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一年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