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清朝
官名,汉置,此为右将军兼典属国或说是以右将军任典属国。掌护归降的少数民族。西汉时,前后左右将军为重号将军,掌征伐。典属国,掌归降的各少数民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郎中”。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官名。北齐置,为左龙署长官。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为登闻鼓院长官,掌管受理官民建议和申诉。见《宋史·职官一·登闻鼓院》。官名。宋置,见“登闻鼓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规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