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计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佐计部中大夫、下大夫掌国家收入、支出的帐簿。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计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佐计部中大夫、下大夫掌国家收入、支出的帐簿。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计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即“小县伯下大夫”。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简称。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齐置。详见“左牝署”。
1、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丞。2、代理郡守的郡丞。即居郡丞之位,而行郡守之职。《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守丞,谓郡丞
官名。① 东汉末置,献帝初平三年(192),以韩遂任之。三国魏时,与镇东、镇南、镇北将军合称四镇将军。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二品。位在征西将军下,一般不与征西将军并置。蜀、吴亦置。晋朝定为三品,如为
官名。北齐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所设法曹之长官,诸州府所设法曹之属官。官名,也省称法曹,汉置,为法曹长官,掌邮驿科程事。其后,魏晋至隋多沿置,然所掌与汉不同,掌狱讼罪法事,隋以后无。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库之属官。营造司所属木、铁、炭等七库及铁作、漆作、炮作等三作,官房租库,养心殿造办处各库,御茶膳房库,武备院鞍、甲、毡等四库及内火药库等处皆设。隶于库掌、副库掌之下,皆无品级。分
官名。晋少府所属有中黄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邺城也有中藏与左右藏三个库藏,各设丞一人以管理之。
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