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寺丞
官名。北齐置,为将作寺的副长官。见“将作寺”。
官名。北齐置,为将作寺的副长官。见“将作寺”。
官署名。宋朝置于各州,掌收储本州钱物,以供本州、本路军兵衣赐之用。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令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皆入军资库,以使取之于民者尽归于官。
官名。元朝始置,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牒;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银牒。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刑名。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官制,在十八班和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和三品勋位,以授流外官。在此等级中包括中书正令史、尚书正令史至山阴狱丞等官职。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名。即司农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少卿。
即“永兴宫”。
官名。西汉属大司农,有丞。武帝元封元年 (前110) 郡国置铁官,皆属之。东汉省,地方铁官归属郡国。官名,汉置,属大司农,掌买卖铸铁器,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盐铁论·水旱篇》:“铁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指内外官缺出,差委品级相近官员代理其职之制。尚书、侍郎、京堂之署缺办理者皆由特简。总督、巡抚印务。互相署缺。藩、臬印务或互相署理,或藩以臬署,臬以道署。同知以下印务,由督抚委署。其各
官名。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置,以他官兼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四年,定其位在知制诰下。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带此职可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四品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大学士以下京堂开列请简各衙门题补各缺,查核截取保送翰林开坊,京外各官升转事项入册、销册等事。设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