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 (公元1915年)一月设置,掌办全国土地的调查、测丈、登记。设督办一人,为特任官,直属大总统。局内分置总务处与清丈处,共分六科办事。设处长二人,科长六人,科员十二至十六人,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称编管。此种处罚重于安置,而稍次于勒停。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凡官员得罪,削除名籍,其情罪轻者处以“送某州居住”;情罪稍重者称为“安置”
官名。明代于京师崇文门、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参见“税课司大使”。
旧指皇宫的内门。《汉书· 元帝纪》: “令从官给事官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司马中者,宫内门也。司马主武,兵禁之意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 正二命。 下设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诸侯百官每年岁首朝见拜贺皇帝的仪式。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以十月为岁首,规定十月朔日 (初一) 举行朝贺仪式。入汉因之。诸侯王、列侯等如不按规定参加朝贺,要依法治罪。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后,朝贺改
官名。即都水监长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改都水使者置,增为四品,后增为从三品。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复改都水使者。参见“都水使者”。官名。为都水监的长官。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武德中沿置,贞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变通章程,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参见“十威将军”。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