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提举司
见“税课提举司”。
见“税课提举司”。
官名,王莽置,为四辅之一,位上公,俸二千石,掌辅佐。《汉书·王莽传》:“以王舜为太傅左辅,甄丰为太阿右拂,甄邯为太保后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又按金匮,辅臣皆封拜。以太傅左辅、骠骑将军安阳侯王舜
官名。西晋置。统殿中兵护卫皇帝,位在殿中将军之下。因其为皇帝亲信,控制殿中禁卫军,又能进行宫庭内外的联系,故在西晋时的历次宫庭政变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南朝宋沿置,但权力和重要性都大为减小。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布《省警保处组织法》,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仍隶属于省政府。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内部组织有六科、三室:第一科,
满语。又作“大”。意为“头目”、“首领”。常用作官名。
官署名。唐朝卫尉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在外使用之戎器,祭祀、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又有监事二员; 唐太宗贞观(627—649)中东都(洛阳)亦置。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金朝殿
官名。汉朝有尚符玺郎 (尚符玺郎中),为符节令属官,掌保管玺印符节,三国魏称符玺郎 (符玺郎中),七品。西晋省。北魏复置,仍隶符节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六品上。北齐
学官名。《汉书·平帝纪》记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王莽立学校于县、道、乡、聚。县、道、邑、侯国称为“校”,置经师各一人;乡称为庠,聚称为序,置孝经师各一人。东汉沿用此制,县学官多称校官,《隶释》一六
官名,东汉灵帝置,宦者,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参看“圃囿署”条。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司为通政寺,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通政寺丞。成祖即位,复旧制,复称通政使司左、右参议。
吏名。宋朝枢密院承旨司置,员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