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称为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起复旧职”。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朝廷起用,先授以武官,系衔添加“起复”二字,然后恢复原来官阶; 直接授以原官者,衔前亦加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列为十武将军之一,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 中,因备边与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同置,设监官二人。掌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绍兴和议后,专备宰执之厨的有关支遣。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副贰,四百石、九品。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丞。唐朝复为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丞。参见“中尚方署”。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
官名。见“司稼寺”。
指势要之官。宋陆游《感遇诗》:“仕宦五十年,终不慕热官。”
官署名。朱元璋于元至正十六年(1356)攻克集庆(今南京市)后,遣将分兵略定四方。置诸翼统军元帅府,设元帅,正三品,同知元帅,从三品,副使,正四品。寻罢。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稽核训练成绩,筹拟雇用练船、教员、洋员。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右龙署,设都尉。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八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