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参议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参议院事。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参议院事。
官名,春秋时鲁国的司寇,为区别他国,故称鲁司寇,即周官司寇,掌邦禁刑狱。《史记·太史公自序》:“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共属而掌邦禁。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在本班中,依照先后次序选用,称为挨选。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领军府为左屯卫,置一员为长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威卫大将军。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左屯卫大将军。宋朝沿置,为环
官名。北魏置。为虎贲军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八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①春秋战国时司徒别称。《周礼·春官·大宗伯》疏:“武陵太守星传曰: 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 中台司中,为司徒; 下台司禄,为司空。”②即尚书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武则天长安三年(7
官署名。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或称宪司、宪台。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
官名。战国以前已有。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秦及魏、赵、韩、中山等国皆置。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国有田啬夫、仓啬夫、库啬夫、厩啬夫、皂啬夫、苑啬夫、亭啬夫、司空啬夫、漆园啬夫、采山啬夫,以及
官署名。东晋初置,隶御史台,掌审核厩牧牛马市租。设侍御史掌其事。后分为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官名。汉朝隶将作大匠(将作少府),领本署工徒修造宫室、宗庙、陵园、道路等,秩六百石。官吏犯法,常输左校为工徒。三国魏以其主天下木材,并入材官校尉。西晋复置,隶少府,七品。东晋省并材官将军。十六国后赵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