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夺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诉雪除落过名。
官名。①春秋晋置。省称“公族”。掌公子及卿大夫子弟的教训。《左传·成公八年》: “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②十六国时赵置。掌管担任朝官的士族事务。《晋书·石勒载记(
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北洋政府时期,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其甄拔由“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充任;委员六人, 监试委员一人,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凡有下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综领本府人员之考工及秘书、会计等众务,凡不隶各厅之事皆汇于该厅。下分四科; 第一科,掌考工; 第二科,掌秘书; 第三科,掌会计; 第四科,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及卿大夫士的丧葬事务。《周礼·春官》: “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丧。以国
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似为番镇统管的别名或改名。见“统管”。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
官名,汉置,掌翻译,其长官称令,属典属国。《汉书·张骞传》:“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
官名。晋朝置,隶大司农。官名。晋置,为大司农的属官。参见“都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