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词科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于文类科目。绍圣元年 (公元1094年)诏罢制科,改置宏词科,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试诏诰、章表、箴铭、赋讼、赦敕、檄书、露布、诫谕等各种文体。其中章表、露布、檄书用骈俪体,颂、箴、铭、诫谕、序记用古体或骈体,惟诏诰、赦敕不以为题。凡试二日四题,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
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于文类科目。绍圣元年 (公元1094年)诏罢制科,改置宏词科,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试诏诰、章表、箴铭、赋讼、赦敕、檄书、露布、诫谕等各种文体。其中章表、露布、檄书用骈俪体,颂、箴、铭、诫谕、序记用古体或骈体,惟诏诰、赦敕不以为题。凡试二日四题,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东宫警卫机构。隋置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候率、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十府,合称东宫十率府。唐改左右宗卫率府为左右司御率府,左右虞候率府为左右清道率府,亦为十率府。宋代十率府的名称同唐,但无职司。辽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元十年 (1273) 四月,由东川统军司改置,设司于重庆附近,掌东川诸军,置行院事、佥院、同佥等职。十三年四月,併入西川行枢密院。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
官名。金置,为统军司长官,正三品,掌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其佐官有副统军(正四品)、判官(从五品)、知事(从七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统军司》。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二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二品封资政大夫,属绿营者从二品封骁骑将军,后各有变化。至乾隆五十一年(1786)统一于此,只封武职从二品,遂成定制。官名。清代官制,武阶从二品授
官署名。清朝西藏政府衙署,隶于达赖,掌理全藏地方行政事宜。康熙六十年(1721)置,为噶伦之议事厅。设有大中译二人、卓尼尔三人,小中译三人办理文书交际之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为殿内省尚药局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沿置二员,正五品下,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奉医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为尚药奉御。北
①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左、右拾遗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拱奉讽谏。从八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初多出领外任,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988),改正言。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
官名。掌川泽禁令。《周礼·地官》: “每大川下士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
官名。东汉时少府所属。《唐六典》说:“典黄门鼓吹一百三十五人,百戏师二十七人。”典就是管理,承华令即是管理承应宫廷吹奏和杂技艺人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