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信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信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筹设军马分监,管理旧有牧场,负责陆军各镇马医补充及分监牧场官弁、马医之任用、考核等。置科长、科员、录事。
见“都部署”。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子闻之,使杨豚尹宜告子庚”。
官名。南诏官,主兵,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南朝宋、齐置,与东冶令分掌鼓铸冶金,领工徒。隶少府。官名。见“诸冶令”。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云南楚雄府(今属云南),掌黑盐井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集贤殿修撰、集英殿修撰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