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史公

太史公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


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汉书·司马迁传》:“喜生谈,谈为太史公。”“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发愤且卒。而子迁适反,见父于河雒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予死,尔必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矣。”注:“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晋灼曰:‘《百官表》无太史公在丞相上。又卫宏所说多不实,未可以为正。’师古曰:‘谈为太史令耳,迁尊其父,故谓之为公。如说非也。’”

猜你喜欢

  • 长安门仓

    官署名。明朝南北两京均设,隶户部及南京户部,各副使一人,未入流,掌粮草储出诸事。

  • 备身郎将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各一员,正四品,掌领亲信禁兵,侍卫皇帝左右。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

  • 京师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 都承旨

    即“枢密都承旨”。

  • 堂后官

    官名。北宋中书门下属吏。五房各置三人,一人掌承受批凿圣语、定押敕草,一人掌点检书写熟状、呈押进入,一人掌对读、印押发放。初以吏人充任,太祖开宝六年(973),令吏部流内铨选用士人。其后,逐渐以市朝官充

  • 奉宸苑郎中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并掌本苑题奏咨行、补授职员之事。康熙二十三年 (1684) 设。一人,正五品。

  • 视尚书事

    官名。西汉设置,见“领尚书事”。

  • 农工商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 户部十二部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

  • 武安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安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