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署名。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 (1550)于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 之上置戎政府,设武臣一,称总督京营戎政;文臣一,称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将、参将等官二十六员。隆庆(1567—1572)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又称“对读官”。宋朝置。其制,凡士子试卷需经誊录副本交考官阅读。为防止誊写错误,特设对读所,将副本与原本校订。选京朝官和选人及粗通文理之大小使臣管理校订事,称为对读官。后代亦
参见“太弟中卫率”。
满语官名。汉译为“都统”。详“都统”①。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清朝对束紫带人之别称。清制,宗室腰束金黄带子,觉罗束红带子; 宗室犯罪革退者给束红带子,觉罗革退则给束紫带子。又,对改进满文做出贡献的达海被称为满洲圣人,其支下子孙亦准用紫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库伦理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