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民科第二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宋朝官场用语。诸州禁军、厢军皆戍更,其隶州者称驻泊。凡驻泊军,若捍御边寇,则由总管、钤辖共议,州长官不得参预。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即知州、都监、监押同领。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即发公牒互报。
官名。金代建国前有此官名,其职务史无记载,类似后代的中央政府的部长。那时,金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忽鲁勃极烈犹总帅,国论勃极烈犹国相。“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
有二说,一说为亭卒。《史记·田叔列传》:“(任安)为求盗亭父,后为亭长。”张守节正义引应劭云: “旧时亭有两卒,其一为亭父,掌关闭扫除; 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一说为亭长。《风俗通义》:“亭长者,一
官署名。清朝福建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任官制度。 明成化时 (1465—1487) 始定,即以大内特批授官,所授官称传奉官。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
官名。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以侍从官充任。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天文历数、风云气色,密以奏闻。其佐官有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代司天台以提点为主官,职掌相当于唐代的司天台监,参见“司天台”。
官名。又称“圉人”。西周设官有“仆”。春秋诸侯国沿置,称仆人。掌王宫侍卫、奏报及引见宾客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襄公三年》:“魏绛至,授仆人书。”《僖公二十四年
即“东宫二将”。
①西周置于王城及诸侯国都之官学,分大学和小学,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其学生,大学以习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②泛指京师官学,如南北朝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③“国子学”、“国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