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民科第一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西汉始置,属护羌校尉,为诸吏之长,俸六百石,为事务长官。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护羌校尉”条。
官名。三国蜀置,授予出使其它政权的使臣。《三国志·费祎传》: “(诸葛) 亮以初从南归,以祎为昭信校尉,使吴。”金、元皆置为武散官,金正七品下,元正六品,敕授。明朝定为正六品武官初授之散阶称号。清初沿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于靖江王府置,设咨议、记室、教授各一人。成祖即位,改置为长史司,置官与诸王府长史司同。
即“甲喇章京”。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总领左、右计事。五年罢。参见“三司”。官名。宋置。掌总理国家财计,判左右计事。宋代理财,分左右二区,京东为左区,置左计使,京西为右区,置右计使。又置总计使,掌判左右
官名。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武帝保定四年(公元564年)改称纳言中大夫。掌皇帝出入侍从,即侍中之任。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见《北史·唐永传》:子瑾,“入为吏部中大夫,历御正、纳言、内史中大夫,曾未十旬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掌太后宫门警卫。
官名。即内枢密使。